办事地点:学院行政楼二楼教务处203室 学籍管理科
咨询电话:0888-5162404
1、学生本人复学申请书;
2、家长身份证复印件,复印件上写明同意意见并签字(无法邮寄可使用传真件);
3、如果因生病休学的需要医院开具痊愈证明;
4、满足以上三项到教务处学籍管理科领取《复学报批表》;
5、报批表办理完成后,将该表交回教务处学籍管理科,由学籍管理科打印复学证明并发放《复学程序单》;
6、学生携带复学证明和《复学程序单》到各行政部门办理复学手续;
7、学生将办理完成的《复学程序单》交回教务处学籍管理科;
8、 教务处学籍管理科审查复学申请书、家长同意书、医院证明、《复学报批表》和《复学程序单》资料齐全后在青果系统和学信网上做相关异动,并开据《复学异动单》;
9、学生携带《复学异动单》到相关系教务干事办公室报到;
10、程序办理完成。





